2019年7月7日星期日

信徒受逼迫 Apostle being Persecuted

为什么神允许信徒受逼迫?这个问题基本上是问错了!

  也许我们没留意彼得前书二章21节所说的:「你们蒙召原是为此」。「此」指什么?换言之,我们蒙召是为了什么?不就是上一节(彼前二20)所说:「因行善受苦,能忍耐」吗?我们因信仰受到逼迫正是其中主要一环。

  当我们蒙召成为神的子民、当我们悔改接受基督为我们的救主,因这个身分面对逼迫是必然的。「为什么神允许信徒受逼迫?」有了彼得这个源自耶稣基督的看法,还要问吗?

「门徒」是什么?
  马可福音中的耶稣基督生平,展示了一个重要信息:什么是「门徒」的定义?就是那些追随受苦的弥赛亚的人。马可指出耶稣的死是代赎性的:「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」(可十45),但他更强调耶稣的死是门徒要追随的榜样。由八章27至十章52节环绕着耶稣三次预言自己受难和复活(参可八31、九31、十33-34),却也三次指陈门徒不明白(参可八32-33、九32-34、十35-41),随即带出三段有关如何作门徒的教导(参可八34-38、九35-十31、十42-45)。

  耶稣在三次修正门徒的教导中,均强调必须学效他一样,舍弃自己的生命:「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。因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丧掉生命;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人就是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么益处呢?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?」(可八34-37)

要受逼迫
  耶稣更在十章29至30节直指,「要受逼迫」是门徒得赏赐的一部分:「我实在告诉你们,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,或是弟兄、姊妹、父母、儿女、田地,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,就是房屋、弟兄、姊妹、母亲、儿女、田地,并且要受逼迫,在来世必得永生。」我们的神、我们的主愿意为了人类走上十字架,身为他追随者的我们,又如何呢?

  在保罗的书信中,我们也找到相同的教导,谁是神的儿女?就是与基督一同受苦的人:「既是儿女,就是承受产业的人,是承受神产业的人,且与基督一同承受产业——只要我们与他一同受苦,与他一同得荣耀。」(罗八17;《新汉语译本》)

  对保罗来说,我们的苦难是很有意义的:「现在我为你们受苦,倒觉欢乐;并且为基督的身体,就是为教会,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。」(西一24)「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」的意思,并不是基督的受苦有什么不能达成的,更不是保罗或我们所做的比基督所做的更有果效。而是,此刻身为基督在世的代表,人们可以从我们身上,更实在地体会基督受苦所带来的大能。君不见自基督以降,远至教会初期的罗马帝国,近至近代中国,对教会的逼迫只会带来教会的复兴,吸引更多人归向基督;反而,安逸的处境却使教会失脚、腐败。

安逸中的逼迫
  保罗在提摩太后书三章12节明言:「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。」因为这是末世的特征:属神价值与属世价值(背后是魔鬼的力量)的冲突。启示录十三章17节说:「除了那受印记、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,都不得做买卖。」这表示凡不属魔鬼、不拥抱世界价值的,要面对经济的压力。逼迫不一定以政治逼害的形式出现,更多时是以社会潮流的形态出现,逼使我们将所有精力投到世人认为是身分象征的物质追求上。

  也许当我们生活很安逸、信仰没有为我们造成难堪的场面,我们就要问:「为什么上帝没有容许我们受逼迫?」或是,我们经已身陷逼迫却不自知?


(作者—孙淑喜是播道神学院副院长兼教务长)原题:为什么神允许信徒受逼迫?
——以上的内容来自《传书双月刊》【香港中信】 2019年4月号.第27卷.第2期.总第158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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