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以为罪是一种心灵上的产物。既不能见,亦不能摸,唯有籍着人的行动,才能将罪表明出来。罪是人在思想上、言语上和行为上,不按照上帝的旨意而行。
罪如何发生?基督教极清楚地告诉人罪的起源及其经过情形。当始祖亚当与夏娃夫妇二人在伊甸园逍遥自在时,不料魔鬼突来引诱,最后始祖终归失败,违抗上帝的吩咐,我行我素,擅自摘下「禁果」来吃,于是原罪便进入了世界(详情请阅创世记第三章)。经文:「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,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都犯了罪。」(罗五12)
原罪进入世界前,始祖在善与恶两者之间,站于平衡地位,他们既能择善,也能择恶,这要看他们的态度与存心如何。上帝给了他们选择的自由,赋与他们能自由思想的意志力,因上帝绝不愿造出一个如同木偶般的人,完全由祂操纵。
罪的起源有三个过程:一、外来的试探。魔鬼怂恿始祖说:「上帝岂是真说,不许你们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?」「你们不一定死。」。(创三1、4)今日,人在犯罪前也会受试探,彷佛有声音说:「不一定会。……」二、人内心的反应。始祖经试探后,心中起了反应,想到果子「好作食物,也悦人眼目,且是可喜爱的,能使人有智能。」(创三6)这是食、色、智的三大引诱。圣经说:「因为凡世界上的事,就像肉体的情欲,眼目的情欲,并今生的骄傲,都不是从父来的,乃是从世界来的。」(约壹二16)三、人采取行动向试探投降。圣经说:夏娃「摘下果子吃了;又给他丈夫,他丈夫也吃了(创三6)。如始祖坚持不摘不吃,当然魔鬼无计可施;但可惜他们终于向试探屈服,为人类带来了原罪。因为人类都是亚当夏娃的子孙,所以都生来带有原罪。「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……。」(罗五12)
罪的种类究竟有多少?如以人为中心,可从三方看。一、对上帝:凡不信祂存在、创造,不信祂为天父,不守祂的十条诫命,不信耶稣为救主等,都是罪。二、对别人:凡犯杀人、**、强盗、偷窃、欺诈、说谎、恼怒、仇恨、分争、恶骂、不爱父母、尊长、妻儿、以及不爱人……等都是罪。耶稣说:「从人里面出来的,那才能污秽人;因为从里面,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、苟合、偷盗、凶杀、贪婪、邪恶、诡诈、淫荡、嫉妒、谤渎、骄傲、狂妄,企图自杀,一味追求个人视觉、听觉快乐及肉体享受的,都是罪。
圣经说:「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上帝,上帝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,行那些不合理的事。装满了各样不义、邪恶、贪婪、恶毒、满心是嫉妒、凶杀、争竞、诡诈、毒恨。又是谗毁的、背后说人的、怨恨上帝的、侮慢人的、狂傲的、自夸的、捏造恶事的、违背父母的、无知的、背约的、无亲情的、不怜悯人的。他们虽知道上帝判定,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,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,还喜欢别人去行。(罗一29-32)
在基督教中,另有一种亵渎圣灵的罪相当严重。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,世人一切的罪,一切亵渎的话,都可得赦免,凡亵渎圣灵的,却永不得赦免,乃要担当永远的罪。」(可三29、29)大致来说,凡明知耶稣救恩,且亦曾亲身体验过,但以后却反叛耶稣,且横加污辱亵渎便是犯了亵渎圣灵的罪。
犯罪的结果如何?可从两方面来看:一、从上帝来的刑罚:始祖犯罪后,即被上帝赶出乐园,以后与上无关系,此即与上帝断绝了属灵的交通。以后的人类也步此后尘,被上帝弃绝。圣经说:「亚当共活了九百三十岁就死了。」(创五5)亚当虽活至将近千岁,仍不免一死。「死」,就是上帝对犯罪人类的最大刑罚。「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」(罗五12)这个死按它的过程又分灵死、身死、最后进入永死。灵死是人与上帝断绝了灵性上的交通,身死是人的肉体要衰老死去,永死是在世界末日时,凡不信靠耶稣者,都要按此人的罪行受永死的刑罚。二、从人来的刑罚:人若犯罪,必定要受国家的法律制裁,大则死罪,小则坐牢罚款。
基督教极清楚地告诉人,原罪是由始祖传来。因此,人诞生后便带有此原罪。人自小起,便有犯罪的倾向,如三、四岁小孩便会说谎、贪婪。从今日人类猛烈地犯罪看来,足证圣经的道理不错,世人都犯了罪,或大或小,或多或少,无人不犯。
始祖未犯罪前,人性是善,犯罪后,在善上又加了恶,成为具有善恶二性。圣经特别指出人系根据上帝形像及被吹入上帝灵气而成,因此,在人性中尚存有「是非之心」等部份(罗二15)。所以,人只要有机会,仍有悔改信真神的可能。至于魔鬼,全身是恶,当然绝无懊悔向善归回真神的可能了。
基督教的整个信仰思想体系,是以上帝为出发点、为中心的,因此,在论及罪恶时,当然也首先注重人与上帝的关系如何,这点请注意。
——来自:龚天民《基督教与佛教的比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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