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父子关系」这只不过是人间的名词而已。不过,圣经形容神在创造始祖之时,照着自己的形象创造他们,又将灵赐给他们,因此路加福音就称亚当为「神的儿子」(路3:38)。其实亚当并没有神的神性,这只不过是借用「父子关系」来形容人为神的儿子而已。因此,耶稣基督称为神的「独生子」,意思是,主耶稣才真真正正有神的一切神性,才真真正正是神的儿子。然后,人跟随魔鬼去犯罪,因此主耶稣指证犯罪的人是魔鬼的儿子(参约8:44),这也是借用人间的「父子关系」来形容。但是,神爱世人,不愿意人犯罪跟魔鬼一同下地狱,于是就差祂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来到世间,叫一切愿意悔改脱离罪孽的人,因信神的儿子耶稣基督,都重生得称为「神的儿子」。
其实这种关系还是借用人间的「父子关系」来形容,表我们与神进入了一个亲密像父子的关系里。实质上,我们信了耶稣仍然没有得着神的神性,仍然不是神。所以,神将犯罪的人丢在地狱里受苦,不能形容为将自己的儿女打入万劫不复的地狱。再者,笔者在上文已经解释过,「地狱」一词主要的意义只不过是「灵界的垃圾池」,那里的人都是造物主眼中看为「无用」的垃圾。至于在地狱里永远受苦,笔者还有一点要说明的,圣经重复了上百次指出,神审判人是「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」,意思是绝对公平的,因为人的行为恶到怎样的地步,就怎样刑罚他。
我们通常以为「永远被火烧」就是无限的痛苦,其实不然,既然按各人的行为报应,地狱里的刑罚也必有程度上的分别。一条无限长的粗线,与一条无限长的幼线,就有分别了。「被火烧」只不过表示「烧垃圾」的意思,地狱里最大的痛苦不是被火烧,而是与神永远隔开。假设我们这样想,神对所有罪人说:「我不再计较了,你们都上天堂去吧!」你想,这些罪人会有什么反应呢?根据圣经,原来罪人会强烈表示「不想上天堂」,理由是神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,罪人若与神同住,就像搬到太阳去居住一样痛苦。因此,罪人对落地狱的判决会表示欢迎,因为知道自己有罪,与至圣的神隔开会舒服一点。
——来自《信仰问答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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