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稣为什么要“降世”呢?原来基督是具有全备的神性。祂是神,祂有解决罪的能力。但解决罪的方法就必须借着死,以败坏掌死权的魔鬼。况且“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”神本身不会死,也不会流血。若要经过流血的死,就必须要具人体。因人有肉身,肉身可以死。于是基督必须降生,成为人的样式,取得人的肉身,才能替人死,替人流血赎罪。
这样看来,我们所信的耶稣基督,祂既是神,又是人。不过我们应该明白,在祂里面,并不是一种神人两性的混合体(神性中表达些人性、或人性中表达些神性)。祂却是同时具有两个并存的位格——神格与人格:神加人。祂在世上时,具有完整的神性和完整的人性。所以祂是全知全能,同时也会怜悯、忧虑、饥饿、疼痛。既然降世的耶稣是具有神性的,为什么不可以透过祂属神的道德言行,教训世人改良世界,使世人明白而行善呢?这样岂不是可以免除十架之苦,使人类普遍得救而神国实现在地上吗?
这个看法果然是很理想,但有几个基本条件无法解决。首先是人类已经犯下的罪还没有解决。其次也因这种罪根性,人虽知道良善却不愿也无能去达成。正如一个已经跌入海中的人,其实他早已知道应当走的路和不应当走的路。现今他所急需的不是教导而是拯救。同样的原理,人知道核子能对人类所需的能源的伟大供应,也知道试管婴儿可对人类生理缺憾的补偿。然而大家都在为这种科学的发展而担心。因为人人意识到,从人类的罪根性里,科学的成果会被利用来毁灭人群比造福人群的可能性强得多。“基督耶稣降世,为要拯救罪人”。惟有罪人蒙耶稣基督拯救,脱离了罪根性的拌,人才有向善的可能。为此,这位为拯救世人而降生的耶稣基督,是配得颂赞、尊贵、荣耀、敬拜的。
——来自《圣经词汇解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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