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

怜悯的是与不 Yes or No for Sympathy

「行公义,好怜悯」是神对世人的要求,更是对属他儿女的要求。神的要求绝对合理,因为他本是有怜悯、有恩典的神,更是发怜悯的神(参诗一○三8;罗九16)。主耶稣是一位满有怜悯心肠的人子,他在世时,已留下很多宝贵的榜样。我们实践怜悯确是责无旁贷。每当我们听到:「你们基督徒很有爱心、有怜悯」,我们心中难免很兴奋。然而,在我二十多年的牧会体验中,我认为若「怜悯」不适当地施予或接受,是可以成为施行怜悯的人(下称:施怜者)及受怜悯的人(下称:受怜者)双方的「陷阱」。

一、「帮倒忙」的怜悯
  过度及不理性的怜悯,令受怜者对施怜者产生倚赖,忽略自己的责任。受怜者渐渐以受害者自居,身边人都应助其解决当前或一直以来的问题,「奉旨」式的要求别人。例如:受怜者半夜失眠,动辄便致电施怜者「求助」,认为是理所当然,倘若遭到拒绝,会反过来责怪别人无怜爱的心,失去自助意识。施怜者若对受怜者有求必应,实无助解决对方问题,只令自己陷入「疲于奔命」的陷阱。为此,施怜者可主动与受怜者约法三章,让对方知道自己的责任、施怜者的角色及要求,既不拒也不纵,违者自误。

二、「纵容式」的怜悯
  施怜者盲目施行怜悯,忽略当中隐藏的问题,什至罪恶的存在,既是误导,更是纵容。最近,事奉教会有一位新朋友愿意决志信耶稣,他在分享时坦承自己因好赌欠下巨债,曾多次想自杀,以免连累家人。起初他表示希望寻求教会意见及神的帮助,我们都乐意聆听他的心声,没有因此拒绝他;此外,我们会告知他当前的难处及要承担的责任,也带领他在神面前认罪悔改,让神引导他当行的路,以及转介合适的机构跟进。可惜,他并没有真正悔改或愿意付代价,只当教会作救生圈。故此,我们决定采取被动的策略,目的是让当事人学习真正悔改抓紧神,并愿意承担责任。诚然,人谁无错,受苦者确需要被接纳、蒙怜悯,重新得力站起来。然而,施怜者必须让对方知道自己的问题,怜悯的同时,要用爱心提醒对方必须回转归向圣洁的神(参何十1-2)。

  过去,笔者的事奉堂会常有陌生人上门分享他们的难处,最终是要求金钱的施予。这些绝大部分都是滥用教会爱心的人,编作故事以求获取利益。诚然,有些很难判断真假,牧者惟有以实物作出关心;对于明显的欺骗,会当面揭穿或以退为进令他们知难而退。无知的怜悯,只会令不是真正受怜者得寸进尺,食髓知味,这不是神怜悯的模式。(参赛五十四8;弥七19)

三、「对比式」的怜悯
  因怜悯导致施受双方关系出现不正确的对比。施怜者没考虑受怜者的感受或尊严,只按理性「想当然」地施予怜悯,什至强行怜悯别人。倘若受怜者自尊心强,会严加拒绝,相反,会令受怜者渐渐变得自我形象低落。这样,施怜者和受怜者彼此间会产生如高低、强弱、有无等对比思想,把人性本有的平等、尊贵的身分扭曲,把怜悯变成施舍,受怜悯变作行乞般。怜悯别人是本于从神而来的爱,愿与对方一同承受、承担当前的苦难,是人性平等而美善的彰显(如欧洲国家接收中东的难民)。施怜者必须留意自己的态度及用语,避免对方产生误会。

四、「误导式」的怜悯
  在受怜者的心中,或许对施怜者心存感激,会有意无意地赞扬对方,容易令施怜者自我陶醉,误以为没有自己不行,即或感到力有不及,也不愿放手。施怜者视受怜者为得荣耀的媒介,忘记自己只是神的使者,去帮助真正有需要的人。施怜者必须坦诚向受怜者表达,一切的感动及能力来自神,请对方不要忽略把荣耀及感谢归给他。同时,在怜悯的过程中,必须让受怜者确知,最终的倚靠不是施怜的人或教会,而是爱他的神!

五、「帮多了」的怜悯
  施受双方忽略彼此应有的界线。一位育有一子的离婚姊妹,信主后参加了一所教会的崇拜及聚会;教会内一位非常热心的已婚弟兄体恤她独力照顾儿子的难处,很关心这位姊妹。这位外表柔弱的姊妹难得有人愿意付出关心,自然倾出爱慕之心,情欲的陷阱自此出现,结果也是大家不愿见到的。在辅导或关怀的事上,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,慎防撒但的迷惑,最重要是谨守两性有别,在施怜悯的过程中,适可而止,免生误会或陷在试探中。

  现今世人因为人性的自身限制,加上施行怜悯可能带来的伤害、失望,就望之而却步,抱持「多一事,不如少一事」、「批判多于体谅、审判先于怜悯」的心态。然而,属神的人都经历过神的怜悯,必明白神对我们的要求,我们可否如弥迦先知的劝勉:「行公义,好怜悯」?怜悯是属神的人应有的表现,重要的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。惟有如此,我们才能正确及有力地行在怜悯别人的道路上,而不落入陷阱里!

——以上的内容来自《传书双月刊》【香港中信】(作者吕君望是本会董事及尖沙咀潮人生命堂牧师)原题:莫让怜悯成为「陷阱」——2015年12月号.第23卷.第6期.总第138期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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