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日 与人同乐为何那么难?
《罗12:15;加5:26;林前12:26》 林慧君 传道
各位,我们常听到这个普遍的经文,“与喜乐的人要同乐,与哀哭的人要同哭。”《罗12:15》这就是一个基督徒所该有的反应。我想请问各位,你觉得要与人同乐比较难,还是同哀比较难呢?我以前以为要与人同哀比较难,因为也许我们不是每次都能感同身受的体会别人的痛苦,并且人总是喜欢开心的感觉过于忧伤的感觉。所以,有些人也许不喜欢与他人同哀,因为不想破坏自己的心情。但后来我发现,原来不一定是这样。当我越观察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时,我发现似乎要与人同哀还不是那么难,但若真要与人同乐原来是更难了。
1、 因为罪性,人的爱是有限、薄弱的。
1)别人有,自己却没有时,心里便会感到酸溜溜的。
我曾看过,有些平时不是那么要好的人,当其中一方突然遇到极度难过的事,比如:得了绝症或是亲人过世,等,另一方还可以表示关怀和同情。但很奇怪的,两个很要好的朋友甚至是家人,当一方有个很开心的事时,另一方不一定也能为他开心,尤其是当我们看到别人好,自己却不好时,特别是我们觉得他们把我们的机会夺走时。比如:我们的同事升职了,我们却没有;别人结婚生子了,我们还是单身;别人中奖了,但我们没有等等。这时,我们很容易就会产生嫉妒、自怜、不满足甚至生气之心。尤其是在现在这样一个社交媒体时代,我们很容易会看到别人展示出来的幸福而心里不禁会感到酸溜溜的。有时甚至在教会里,也难免听到有些人因自己所没有的,也不能为别的肢体的事业成功、婚姻或得孩子的事而开心。说到底,人的爱还是有限的,人还是关注自己有的或没有的;人还是自私的,所以一看到别人过得比自己好时,很难由衷的与他们同乐。
2)不与喜乐的人同乐时,也会叫他们受伤。
当人发现本应该爱他们的朋友家人,但看到他们好却不为他们开心时,他们多少也会感到难过和受伤,觉得人的爱为何这么令人失望、那么薄弱。曾经有人告诉过我,她最要好的朋友因为自己还单身,便拒绝参加她一生一次的婚礼,她虽明白朋友的挣扎但也不禁感到受伤。难道人的爱是薄弱到只有在人可怜时能同情他人,但当人开心时,就不能与他们分享喜乐吗?我也不是要把错全推到那些“想要却得不到”的人身上。当然,那些遇到开心的事的人也该顾虑到其他人的感受,在人面前也不要太嚣张和得意忘形。
3)但奇怪的是,即使人自己也有祝福,但看到别人有的更多时,也不能与他们同乐。
原来我们每个人都有罪性,都有嫉妒和贪心的倾向。别说是“得不到”的人会嫉妒“得到”的人,即使我们本身有了祝福,但一看到别人有的更多时,我们还是会嫉妒他们,而非为他们高兴的。所以,我们都要需要神的帮助,使我们能真心爱人,与人同乐。
2、 我们如何得着能力来与人同乐?
1)要除掉羡慕和嫉妒之心。
神吩咐我们“不要贪图虚名,彼此惹气,互相嫉妒。”《加5:26》其实,嫉妒是阻挡我们爱人的其中一个因素。嫉妒会叫我们因为别人有的而我们没有的而产生怨恨,以至我们不能真的为对方高兴。其实,嫉妒的根源自“不信”,人不信上帝会在神的时间表里给他最好的,所以才会一直羡慕别人所有的。因此,若要除去嫉妒之心,就当恢复对神的应许的信心,抓住真理来得取神为个人所预备的不同的基业和恩赐。当你回到真理,而重新相信神也爱你,也把对你最好的条件给了你时,你就不会嫉妒他人,也更能与人同乐了。
2)要靠圣灵。
因为嫉妒是情欲的事《加5:19-21》,所以若要胜过,就要靠圣灵生出果子《加5:22-23》,才能把肉体的邪情私欲钉在十字架上《加5:24》。有时,也许你在那个时刻还没有心情与人同乐,但你若顺着圣灵而行,选择先顺服,神会叫你讶异,当你遵行神来爱人与人同乐时,你自己也会得着顺从的喜乐和神的赏赐的。
3)要思想耶稣无私的爱的榜样。
各位,只有当你恢复一个无私的爱,你才真的能与喜乐的人同乐的。但这无私的爱要怎么来呢?就是当你思想并效法耶稣的榜样时才会产生的。耶稣是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信祂之人永恒的祝福,祂是舍去自己的一切来叫人得到生命的。当你思想耶稣这样一份无私的爱时,你便能得激励和能力不与人比较而嫉妒他们,反而能把他人摆在我们之前,与他们同哀、同乐。
4)要记住,我们在基督里都是一体。
《林前 12:26》若一个肢体受苦,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;若一个肢体得荣耀,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。所以,当我们的肢体喜乐时,这也是荣耀神的事,这也是给整个基督身体力量的事,因此我们当与他们同乐。并且要知道,若其中一个肢体得了某个祝福,这并不代表他把你的祝福给偷走了。我们的上帝是丰富的,祂的恩典足够分给祂每一个的儿女。不过,祂要给谁什么,几时给,给多少,都在于祂的主权。
各位,如果我们也想有一天我们好的时候,别人也能由衷的为我们开心,那我们现在也该靠着神的帮助真心的为别人开心,祝福他们。盼望我们真能明白神那无穷的恩典是怎么已经临到我们身上,以至我们也能真爱人,与他们同哀、同乐。
——以上的内容来自《每日以马内利》【新加坡基督生命堂】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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