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帝看不见?
“为什么我看不见你们信的上帝?”这个提问出自一个小故事。
一个人问犹太拉比:“你们如此确定上帝的存在,如此虔诚地称赞上帝的作为,但为什么我却丝毫看不见上帝的存在,更看不见上帝所做之事?”犹太拉比并未回答他的问题,只是请他转身去仰望灼灼烈日。那人转身试图注目看日头,烈日炎炎,刺得人眼根本睁不开。
拉比说:“是啊!任何人都无法用肉眼去观察日头片刻,你又有何勇气和能力去面见创造太阳的上帝呢?他的荣耀强如日头,他的圣洁毫无瑕疵,由所造之物就能晓得,为何还要硬着心假装看不见呢?”虽然这只是一则寓言,却提供了一个宝贵信息:因为人心刚硬,便对上帝熟视无睹。
在圣经中,“看见”一词的希腊文是ὁράω,整本圣经中大概出现了1600多次,是使用频率非常高的词。在这一千多次的使用中,主要有三种类型的“看见”:一是人看见其他人或某一景象;二是人看见上帝或上帝的作为;三是上帝看见人(苦难、罪恶、信心等)或地上的某种状态。每一种看见都会带出不同的行动。
在以上帝为主语的看见中,都会伴随着上帝拯救或审判的行动,即便在人眼昏花看不见上帝的时候,上帝依旧察看地上的事,并为此做出行动。而那些看不见上帝,或看见也不相信的人,以为自己的不见就是上帝的不见,自己的不信就是上帝的不能,就如同《失明者漫记》里的失明者一样。
这样看来,日光之下没有新事,失明的人从古至今都是一样:在黑暗中行走,在死荫之地居住,像眼瞎的人在迷蒙黑暗中摸索。求上帝打开人心中的眼睛,使行走在黑暗之地的人能转向光明,看见光明。
看的明白的救恩
教会历史中不乏纨绔子弟悔改信主后被主重用的故事,奥古斯丁就是其中一个。年轻时的奥古斯丁热衷名利、生活糜烂、是个削尖脑袋往社会上层爬的精致利己主义者,虽然身为基督徒的母亲常常为他祷告,盼他回转,可惜他一直无动于衷。
后来,他在钻营名利中失去了耐心和希望,正值迷惘,上帝的救恩向他显明并直击心灵。奥古斯丁在花园漫步之时,听到隔壁有幼童唱着“拿起来读吧!拿起来读吧!”他顺手就拿着身旁的圣经读了起来,所读经文实在扎人眼,让奥古斯丁从放荡生活回转向上帝:
“行事为人要端正,好像行在白昼;不可荒宴醉酒,不可好色邪荡,不可争竞嫉妒。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,不要为肉体安排,去放纵私欲。”(《罗马书》13:13-15)
在这之前,奥古斯丁深受摩尼教二元论以及柏拉图哲学的影响,绝对算得上知识渊博,见多识广。使他受蒙蔽不认识真神的,不是知识的浅薄,恰恰相反,是知识上的自足。他一开始就直言看不起圣经中的道理,认为不过是粗鄙小学,不值一看;待他悔改之后,才醒悟过来。
正如他在《忏悔录》中写道:“圣经不是骄傲者所能体味,也不为孩子们所能领会,入门时觉得隘陋,越朝前越觉得高深,且四面垂着奥秘的帷幕。”
此外,奥古斯丁还在《忏悔录》中说了一句非常精彩的话:“罪恶要想的透彻,救恩才会看得明白。”这恐怕是他得救后对救恩最直观的体会:因为不承认自己的罪,让他如失明一样,上帝在眼前却不知;又因为认识到自己有罪,才让他的眼睛得以打开,看清上帝的真实以及藉他所赐救恩的浩瀚。
同样的,人越是看清自己的罪,越能明白我是多么需要上帝的救恩;越是看清自己的罪,越能体会一切人类的自我营救都像是海底捞月。如同对自己失明的承认,能让我原本蒙蔽的双眼看到上帝的恩典;罪恶虽然可以让人在罪中作乐而不问明天,但一旦承认自己的罪,却可以成为我遇见救恩的突破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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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海外校园》第153期
原题:罪恶若想得透彻,救恩才会看得明白
作者:语焉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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